(2021年5月27日南京市政协十四届四十三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助推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根据市政协年度工作部署,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从今年3月起以“专委会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开展“办事减负减证便民”专题民主监督。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联袂合作党派团体、联动各区政协、联合市发改委、政务办、司法局等牵头部门,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组织委员履职活动40人次,通过体验式调研、融入性视察共组织座谈会12场,累计调研部门和企业25家、形成调研材料16份、报送社情民意信息2份、提出监督意见建议48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清单
1. 久久为功,“办事减负减证便民”机制逐步形成。我市连续三年推出《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100条》,今年出台《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专门设立章节就减证便民提出明确要求,实行证明清单化,清单外不得索要证明。印发《深化“办事减负减证便民”工作实施方案》,不断推进“两个免提交”。在全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目前对照《省级第一批清单》落实市级55项,并在省级清单外拟新增8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建立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目标考核责任制,“办事减负减证便民”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强化服务平台建设,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外服务窗口121个,全市区级的服务旗舰店15家。
2. 重点突出,59项清单有效落实。对2020年12月市政协“办事减负减证便民”协商恳谈会上各部门、各区提出可进一步取消的59项证明事项,与相关17个部门进行逐一协商。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专题研究,59项证明事项细化为60项,除了5项因涉及省政务服务平台运行事项、省级部门权限等原因予以保留,其余均通过多种形式予以取消,很好地兑现了承诺,其中20项直接取消、26项数据共享、8项部门核验、1项告知承诺(详见附件1)。市民政局、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单位,在59项协商清单之外还通过数据共享等方式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取消了39项事项(详见附件2)。
3. 信息共享,“大数据+”作用得到发挥。制定《南京市政务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南京市政务数据共享申请网站上线,支持16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全程在线办理,支撑优惠市民卡办理等共享应用33个,共享582类数据。“大数据+社会救助”模式全面推行,社会救助实现掌上办、全城办、主动办;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于今年4月上线。在“南京公积金”手机APP上“动动手指”即可网上办结公积金提取,逐步实现缴存、提取业务“跨省通办”“长三角一网通办”。
4. 积极探索,“一件事”创新不断涌现。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一窗办”,玄武区设立“办不成事”窗口服务兜底,秦淮区推进“新生儿一件事”和“家庭成员死亡证明一件事”,建邺区建立企业简易注销“一站式”服务体系,鼓楼区试点小餐饮审批改备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全面实施告知承诺,栖霞区率先在街道层面试点企业登记许可,雨花台区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江宁区重塑“一件事”办理流程,浦口区人社登记等123个事项仅凭一张身份证即可办理,六合区创新“企业开办一件事”等33项,溧水区启动“互联网+殡葬服务”一键办理模式、一个电话在线办理所有事项,高淳区探索“一业一证”改革。
二、问题清单
(一)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
1. 存在地方性法规滞后的情况。部分证明事项在实践中已经取消,但是考虑到上位法修改进度,证明事项设立的地方性法规如《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尚未修改。
2. 源自于全省事项标准化要求。按照事项“四级N同”的要求,有些全省统一的事项,办事要件材料是由省级部门设定,无法修改或删除,造成办事人的体验感不好,影响“减证便民”工作的实际成效。
3. 事项下放整体性不够。行政权力下放中,涉及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规划、国土、生态、水务、文物勘探等职能集中在市级部门,区级优化提升效果不明显。各部门在行使相关审批职责时存在关联事项条件不统一、标准有错位的问题,省级、市级部门下放事项权限不统一、类型不规范、标准清单更新不及时,同类事项下放匹配度不高,基层具体操作有困难,群众办事仍需跨部门、跨层级申报。
4. 高效的考核评价机制尚未形成。“办事减负减证便民”涉及事项多、部门多、层级多,条线分割,每一事项能否落实、落实程度如何,缺少高效评价标准体系和考核机制。
(二)流程再造有待优化
5. 减负整体效能还不能得到体现。“一件事”减负减少了大部分环节和证明,但往往卡在一个环节或证明上,影响办事效率。减负整体上存在重视时间缩短、忽视流程再造,重视单项突破、忽视整体效能,重视普遍要求、忽视难点堵点。
6. 存在政府部门与百姓感受不一致的情况。政府部门减少证明事项的举措不断推出,但企业和百姓获得感不够,特定人群办事难依然存在。如“拿地即开工”中间有症结,创新做法是拿地可打桩基,但打桩基要与总包挂在一起,没有招投标就不能开工,导致“拿地即开工”成为概念;失能失智、无行为能力人办理户口转移、提取存款等业务,监护人的确定如有争议则需要较长时间,影响办理及时性;退役军人落户、买卖房屋时,要求提供“同一人”身份证明,存在不得不重办结婚证现象。
(三)信息化应用有待拓展
7. 办事清单知晓率不高。各部门“办事减负减证便民”清单知晓率不高,动态调整不够,各种减负便民创新举措、线上系统的宣传推广不够,宣传覆盖面不大,引导效果不理想。部分企业和百姓不知道办事APP等便捷通道,或者即使知道,但担心线上办理出错反而增加麻烦,而仍沿用老的办事习惯。
8. 线上办理还有很大空间。窗口现场办理的量还比较大,有的部门线下材料审核后再次录入,线上线下重复处理。城管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78项,线上办理只有21项。
9. 信息数据壁垒依然存在。横向部门之间、纵向市与省、国家部门之间的信息系统有堵点,有的部门内部信息系统也未打通,基层工作人员需要在多个系统重复录入跨层级、跨部门的数据。如完成企业开办全流程6个环节,需要重复录入4个系统。
10. 电子证照互认度不够。各部门的审批结果尚未完全实现统一归集,电子证照共享程度与可用率仍然较低。目前,基层可用电子证照数量较少,审批机关依然需要申请人提交其他部门的审批结果复印件(权利事项办理要求的要件)。
11. 应用场景开发不足。部门对应用场景重视不够、开发不够、牵头不够、联动不够,存在数据收集不少、但大量数据沉积、得不到应用,部分领域场景缺失的现象。患者挂号、检验检查、取药等环节仍需重复排队、多次支付,子女入学、转学仍需家长多次跑腿、申请。
12. 数据开发运用的合力尚未形成。我市涉及大数据开发运用的单位较多,数据采集方(各部门业务单位)、数据运用及调取审批方(大数据管理局)、数据场景设计及数据运用系统研发方(信息中心、信息投资公司、大数据集团等国资单位),对数据开发运用的标准不一、职责不清、合力作用发挥不充分。
(四)减负办事的效能有待提高
13. 窗口人员队伍建设需加强。因晋升空间小、工资低等原因,窗口工作人员流动性大,直接影响企业和百姓办事效率。因前台基层窗口人员与后台审批人员归属不同单位,部门业务培训通常只覆盖到审批人员,易出现窗口人员业务不熟、层层上报询问,导致办事群众体验差。
14. 政策执行标准需统一。各单位对政策文件,特别是证明事项兜底性条款的执行标准不统一。两个相邻的区涉及会办事项,因业务认知的差异产生分歧拖延不决,需要市级部门协调方能推进。
三、建议清单
(一)重机制,遵从法律法规
1. 进一步修订完善地方性法规。对实践中已取消的证明事项,及时修订《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2. 进一步畅通各部门条线沟通渠道。加大向上级部门的反映力度,对于依据上位法设立的证明事项已不符合基层实践的,积极推动相关政策法规清理;对于目前无需提交的材料在实际操作中予以删除或将提交该材料的必要性设置为“非必要”。
3. 进一步保证事项下放的整体性。明确市区事权范围,在下放事项同时,同步完善政策规定,同步制定配套措施,统一权限、方式、标准等,保证权力下放后区级部门能接得住、用得好。
4. 进一步完善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办事减负减证便民”考核评价机制,避免条线分头考核、标准不一、加重基层负担的情况。
(二)可操作,优化办理流程
5. 进一步完善证明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的修改,部门应及时更新调整证明事项清单;凡新增证明事项需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等设立依据,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6. 进一步做到全链条减负。既重视时间缩短,也重视流程再造,不因某一环节受阻影响减负整体效能。
7. 进一步强化“有诺必践”的政府公信力。凡承诺必履行,做不到的减负措施应谨慎推出。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拿地即开工”实施有障碍的问题,建议采取推进桩基、勘探先行招投标,总包单位招标确定后再做无缝对接的做法,真正做到“拿地即开工”。
8. 进一步从群众的视角出发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对失能、失智无行为能力人,采用“中间账户蓄水池”等方法办理提取存款业务,容缺办理户口转移业务。设立退役军人专用窗口,打通退役军人军官证与身份证互认互通环节。
(三)破壁垒,共享信息资源
9. 进一步提高办事清单知晓率。优化宣传的频度、密度,丰富宣传的渠道和方法,在“我的南京”APP等平台上动态推送最新信息,贴近群众开展灵活的宣传活动。
10. 进一步提高线上办理率。建议对市城市管理局等线上办理率较低的部门,扩大线上办事事项范围,能上尽上、宜上尽上。
11. 进一步打通各级各类数据壁垒。在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做到“三个打通”:打通部门内部的业务信息系统,减少重复提交;打通部门之间的信息系统,推进政务服务数据信息互通共享;打通省、市、区、街道间政务服务网的通道,实现上下一致、标准统一,推进基础数据库实时交换、共享,推动“一次录入、大家共用”和“一个数据用到底”。
12. 进一步推进完善电子证照库建设。建立完善电子证照系统,强化电子证照的生成、归集和使用,实现存量证照电子化、新增实体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制发、变更和注销。在做好加密防伪的前提下,赋予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等法律效力,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场景。提升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度。
13. 进一步开发更接“地气”的应用场景。充分运用存量资源和现有数据,梳理企业和群众的高频办事需求,制定数据应用场景规划,积极推动应用场景设计。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优先设计开发、投入运用,有效解决重复排队、多次跑腿的问题。
14. 进一步形成数据开发运用的合力。统筹大数据管理局、大数据中心、大数据集团和其他国有控股信息化企业的资源,明确职责,实现数据、资源、应用融通协同。
(四)抓服务,提升办事效率
15. 进一步加强窗口人员队伍建设。窗口工作人员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合格不上岗。窗口设置更便民,人员服务更到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将前台窗口工作人员纳入部门业务培训范围,动态提高业务能力。完善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提高窗口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薪资水平,设置全科窗口补贴,将工作量、业务水平、服务水平、培训效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16. 进一步统一政策文件的执行标准。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一窗办”改革,统一市、区、街道、社区各级办事单位的受理审查标准、优化办事服务流程。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及时进行解读宣传,明确解答渠道,确保执行标准统一。对于证明事项兜底性条款,进行详细阐明,避免执行尺度不一。
附件:1. 民主监督建议协商的证明事项清单
2. 今年以来“办事减负减证便民”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的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