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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扶持家庭农场 助力实现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 2022-04-13]   本文已被浏览过: 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次   字号: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经营主体,从事农业规模化生产的经营组织。近年来,通过家庭农场大扩容行动,全市认定的家庭农场全部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有家庭农场9582家,经营总面积114.0万亩,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总数为3353家,占比达35.0%。累计创建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647家,示范率在全省名列前茅。一大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大学生、退伍军人、种养殖大户、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领办创办家庭农场,全市家庭农场辐射带动、富民增收作用不断放大。

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市家庭农场在培育和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以下几点亟待解决的问题:

1. 基础设施较弱。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存在地块零散、部分农田基础设施陈旧落后、农地质量不高等现象,部分家庭农场土地承包规模偏小,扩大流转土地较为困难,经营收入不高;家庭农场建设配套辅助设施用地困难。

2. 经营水平不高。家庭农场经营者还存在专业技能培训不足、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营销、规模化管理能力较弱。

3. 资金投入不足。由于经营的流转土地期限较短或不确定,存在对基础设施投入不多、地力提升与保护不够等倾向,加上家庭农场自身资金积累有限,贷款缺乏担保、抵押物、利率较高等因素而无法或不愿意贷款,制约其增加投入扩大生产。

4. 社会化服务不足。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有待加强,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起步时间不长,对家庭农场缺乏及时、全面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 完善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家庭农场发展环境。加大对家庭农场财政、金融扶持政策的梳理和整合力度,重点扶持发展潜力好、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家庭农场。一是发挥家庭农场市级专项发展资金作用,加强对各级示范家庭农场的财政奖补力度,提升家庭农场组织化程度,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二是进一步优化“金陵惠农贷”政策性贷款产品,适当提高“金陵惠农贷”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有效满足家庭农场扩大生产经营、农忙季节性资金需求。三是拓宽普惠金融覆盖面,加快推进覆盖全市农户的“金陵惠农小额贷”试点,为农户提供小额度、低利率、及时性的生产经营和消费贷款支持。

2. 加强示范引领,促进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引导家庭农场加入农民合作社,鼓励同业或产业密切关联的农民合作社,通过兼并、合并等方式进行组织重构和资源整合。二是继续加强示范创建力度,以家庭农场示范联创为抓手,建立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创新发展。依托各区主导产业特色,在家庭农场发展较为集中的镇街,引导农场主共享共建品牌、技术、劳务、设施、管理等资源要素,打造家庭农场示范集聚区建设。

3. 加强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农场经营者经营水平。一是培养现代职业农民。引导、培养有务农意识、有“职业感”的新型农民如大学生等创办家庭农场。引导有志于农业、年纪较轻、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通过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成为家庭农场的主力军。二是提高现有农场经营者的从业技能。通过农民培训工程,有计划有步骤制定家庭农场经营者中长期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应重点围绕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知识、法律法规、产品营销等。通过培训逐步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家庭农场经营者,全面提高家庭农场的综合管理水平。

4. 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综合服务水平。一是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等公益性组织的作用,通过科技入户工程,把家庭农场列入科技示范户,根据家庭农场不同情况,确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量身定做分户指导方案,针对家庭农场需求,选派科技特派员上门指导服务。二是鼓励农民合作社为家庭农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家庭农场和合作社成员统一提供生产资料、统一生产技术标准、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农机、统一检验检测、统一加工、销售等服务,进一步增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能力。三是继续指导各区、镇街成立区域内家庭农场服务联盟,实现市、区两级服务联盟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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